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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點MVP票選重大缺陷 G1後還覺得威少穩嗎?
2017-04-19 09:32:42 來源:新浪體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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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火箭在季後賽首輪G1以31分的巨大優勢狂勝雷霆,哈登的個人表現也完爆韋少。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在MVP基本已成為韋少囊中物的時候,這種票選制度是否合理?

  在現實生活中,改變是一種必然,這點也同樣適用於NBA。有很多理由證明NBA應延長各大獎項票選的截止日期,因為以季後賽為考量,最終的結果可能更具說服力。

  本賽季,球迷們見證了史上最激動人心的MVP之爭。多年來,這種實力接近的強強對決並不鮮見。

  2005年,納什和奧尼爾的MVP得票數是史上最接近的。納什得到65張第一選票,奧尼爾則得到了58張。最終,納什的最終評分為1066分,奧尼爾則以1032分屈居第二。

  2002年,基德和鄧肯也展開了一場類似的角逐。基德一手扭轉了新澤西籃網的命運,他得到了45張第一選票,鄧肯則得到了57張。最終,鄧肯在最終評分上以954比897的微弱優勢勝出。

  歷史上有很多MVP之爭都非常激烈,投票也沒有統一的客觀標准——球員得到的第一選票數很重要,此外評委們還要考慮他們對球隊的影響力以及球隊常規賽戰績。然而,以往的獲獎者有個共同點:獎項都是在季後賽時段頒發。

  但如今,NBA總裁亞當·蕭華進行了改革——6月27日,在賽季徹底結束後,聯盟將在紐約城一次性地公布頒發各獎項。而以往NBA的做法是:在季後賽時段的不同日期逐項公布各獎項得主。如果獲獎球員所在球隊仍然征戰季後賽,頒獎禮將在其主場比賽中進行。

  那麼問題來了——這場頒獎禮放在總決賽甚至是選秀會之後,但在此前兩個多月裡,NBA不會再收集選票,除非這些投票完全不考慮季後賽的結果。

  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必須認識到,球員能入選全明星、進入聯盟一陣或者獲得個人獎項固然很重要,但他們更關心能否奪冠。

  如果你問勒布朗·詹姆斯是否願意用一個MVP換取一枚總冠軍戒指,或者安東尼是否肯用一屆得分王或者五次全明星換來奧布萊恩杯時,他們肯定願意。球員們對這些個人榮譽的關注度,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麼高。

  但是,球員們不會對獎項帶來的工資收益漠然置之。

  2011年停擺結束後,NBA推出了『德裡克·羅斯條款』,規定年輕球員如果能在新秀合同結束前滿足規定的入選全明星或聯盟一陣次數,或者當選MVP,他們就可以拿到更多的錢。一般來說,這種合同的刺激機制是很公平的,人們普遍認為努力工作將會得到回報。

  然而,如果是這樣的話,難道我們不該正確審視球員們做出的貢獻嗎?如果薪酬與可量化的績效指標掛鉤,那麼為什麼不允許投票者考慮季後賽的結果呢?

  NBA新勞資協議繼續完善了薪酬激勵機制。如果聯盟老兵們能更多的進入聯盟一、二、三陣,入選全明星或者或者常規賽獎項,也能和年輕球員一樣掙得更多。在這種新形勢下,考慮球員在季後賽中的表現就顯得非常必要,也不會有現在這麼多的爭議了,媒體投票者應該在季後賽首輪結束後再投票。今天,包括MVP在內的諸多獎項應該包含更多的考察內容,是時候做出改變了。

  韋少和哈登如今正在季後賽首輪捉對廝殺。無疑,作為最直接的MVP競爭對手,他們都想打倒對方來證明自己。

  但問題是——MVP投票已經結束了。實際上,誰最終能帶走MVP已經不再重要,因為我們發現MVP票選系統存在重大缺陷,亟需完善。

  有關韋少和哈登,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他們都在漫長的常規賽裡有著令人驚異的個人表現。

  很多人認為韋少不該拿MVP,是覺得他的數據在某種程度上被誤導或者誇大了,他們甚至認為雷霆不會越過季後賽首輪。這一幕可能真的會發生,而這也會成為MVP票選制度不公正的縮影。

  事實上早在10年前就有人認為,在MVP票選時應該把季後賽因素考慮在內。諾維茨基獲得了2007年的MVP,但當年季後賽首輪,小牛被勇士上演了『黑八奇跡』,MVP票選機制被無情打臉。

  如果當年MVP投票延伸到季後賽首輪之後,納什非常有可能連續第三年獲此殊榮(他當年的MVP得票數屈居第二),畢竟他率領太陽挺進了季後賽第二輪,只是在六場系列賽中惜敗給當年的總冠軍馬刺。而事實上,如果不是小斯和迪奧被老到的霍裡『暗算』被禁賽,太陽非常有可能殺進總決賽。

  現在,至少有兩名(或者是三名)球員的季後賽表現,將會影響我們對MVP投票機制的觀感。雖然大衛·斯特恩和亞當·蕭華已經做出了很多改變,但NBA不夠合理的獎項票選制度,已經成為人們的眼中釘。

責任編輯:呂小忱